最新政策
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和口腔装备材料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
2024-11-25 00:00
根据《资阳高新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和《口腔装备材料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提高 ...
资阳高新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4-11-15 00:00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服务能力,推动资阳高新区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转型升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围绕产业生态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41号), ...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急转贷基金管理办法
2024-09-23 00:0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破解园区企业融资难题,有效防治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 助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和风险,着力解决园区企业短期资金流动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建立了应急转贷基金(以下简称“应急转贷”)。为规范应急转贷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nbsp...
资阳市支持工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 八条政策措施
2024-06-04 00:00
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工业“智改数转”进程,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以下简称“企业”)。二、支持政策(一)夯实数字基础底座1.加快5G网络部署。鼓励基础电 信企业加快5G专网建设,优化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千兆光纤...
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入孵支持政策
2024-03-11 00:0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构建中国牙谷科技创新体系,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速培育科技型企业,聚集创新资源要素,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支持政策。第二条 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 ...
关于促进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 项目运营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3-08-26 00:0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支持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以下简称“物流中心”)运营发展,加快我市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第二章  支持对象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物流中心入驻企业以及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统计关系在资阳市且在物...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2023-06-28 00:0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领 ...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2023-01-19 00:00
为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促进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制定本政策措施。一、鼓励升规入统。对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升规后两年年产值增速达到或超过30%以上的,每年各奖励5万元。对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单位,自升规(上限)后两年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增速达到或超过30%以上的,每年各奖励2.5万元。对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自上限后...
资阳高新区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
2022-11-16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筑强省”建设工作要求,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建筑业综合实力,更好发挥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作用,根据《资阳市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相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一、培育发展骨干企业。深入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在资质升级、科技创新、资金筹措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予以支持。在我区注册并入统企业晋升建筑...
资阳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
2022-10-27 00:0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积极引进、集聚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推动资阳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资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nbsp...
资阳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022-08-06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服务业持续稳定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支持企业升规上限(一)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且连续两年稳定在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市级给予每户10万元的补助,从次年起分两年兑现(每年50%)。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且连续两年稳定在库的限上单位,市级分类给予补助,从次年起分两年兑现(每年50%),其中:批发业单位10万元/户、零售业单位5万元/户、住宿和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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