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2020年度工作重点》的通知

2020-05-21 00:00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清华书记“落到项目上”的重要指示,坚持以项目为主抓手,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装备、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突破一批基础共性和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关键材料领域形成新的增长动能,培育一批支撑成渝产业体系的新材料配套集群,加快产品推广应用,构建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支撑体系,2020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

1.对接“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小组,力争将我省纳入全国新材料培育重点区域,将我省具有优势的企业、产品纳入国家重点培育领域。(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2.编制《新材料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20-2022年新材料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

3.制定钒钛、锂电、多晶硅与光伏、稀土、铝基材料等特色优势材料产业一业一策支持措施及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培育方案,形成特色优势材料产业支持体系。(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省地矿局)

4.开发“四川材料地图”平台,梳理产业链,进一步摸清新材料产业家底,细化行业管理。(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工业学院、省地矿局)

(二)加快重大项目投资。

5.推动恒力集团智能化新材料产业园、雅安中建材年产300兆瓦碲化镉薄膜发电玻璃等57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做好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协调服务。(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

6.推进四川新敏雅150亿瓦时汽车用动力电池、宣汉普发微玻纤产业园项目等181个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

7.推动晶科能源年产5GW单晶硅拉棒二期项目、金发科技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生产线等105个项目竣工投产,做好项目生产经营要素保障,力促达产达效。(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

8.针对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我省重点培育产业开展产业链配套招商,引进储备一批重大新材料项目。(责任单位:省经济合作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9.围绕特色优势材料产业,推动成立省级玄武岩纤维、“两机专项”用高温合金、钒钛、稀土等创新中心,创建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矿局)

10.围绕新能源材料、高端电子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生物基材料等重点关键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1.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成果的研发、中试、转化、推广、应用等环节有效衔接,提高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水平,增强成果获取与转化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2.加快推进产融结合,加强产学研合作和创新联盟建设,构建完善新材料产业质量基础技术等创新支撑体系。(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产业集群培育。

13.加快培育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多晶硅与光伏、锂电材料、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等5个500亿级产业链,先进电子材料300亿级产业链,稀土、新型显示材料等2个100亿级产业链。(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合作局)

14.对接国家部委和重庆市,加强川渝新材料产业对接,探索建立新材料产业区域协调合作发展机制,培育一批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链协调发展的新材料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

15.推动17户企业加快上市准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四川稀土产业改造升级和进一步整合,促进我省稀土产业集约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金融工作局、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地矿局)

(五)加大开放合作力度。

16.组织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到省外开展产业推介、招商对接,提升产业影响力。(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

17.举办国际先进材料发展研讨活动、全球钒钛先进材料高峰论坛,将专家学者、先进技术、重点企业和项目“引进来”。(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

18.举办2020年中国(四川)先进材料产业推进会。(责任单位:省经济合作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19.组织参加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工博会新材料展,引导重点企业和产品“走出去”。(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合作局)

(六)加快新产品推广应用。

20.细化落实四川省新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政策,争取我省更多新材料产品纳入国家新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目录,争取国家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

21.积极推进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四川区域中心建设,积极争取牵头、参与1-2个国家级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质检院(成检公司)

22.积极推动以需求为导向的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协同开发新模式,缓解新材料推广应用难题。(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23.开展先进材料体验行活动,加强产业链协作对接,拓展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渠道。(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联系机制作用。

充分发挥省领导联系指导新材料产业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统筹研究和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责任单位:所有成员单位)

(二)加强行业情况分析监测。

进一步加强新材料产业情况分析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新材料产业运行监测,发挥四川材料平台作用,定期发布新材料产业的运行情况,引导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成都工业学院)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