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招商网络> 资讯中心> 优惠政策> 正文

投资优惠政策_优惠政策_投资高新_泸州国家高新区

2019-08-30 00:00

一、产业扶持政策

泸州高新区设立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工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产业发展。泸州高新区组建了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可在企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早期,通过参股、重组、联营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待企业进入良性高速发展期适时退出。高级人才实行政府津贴、相应身份待遇。给予国家、省、市产业和科技项目进行配套奖励,提供科技创业孵化器引导资金,提供专家公寓和科技创业孵化中心。

泸州高新区提供“七通一平”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根据用地规模和投资规模,给予资金扶持。

二、税收政策

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年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亩以上的企业,税收园区留存部分按“免二、三减半”的标准扶持企业发展。园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灵活运用各项浮动税率。

三、规费减免优惠

全额减免市权规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给予减免收取,对建设标准厂房按最低价供地,建设中的水、电、气的增容费、档案保证金等规费给予减免。

四、“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对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央企、行业领先、国内领先等重大项目或以多种形式引进的生产或科技机构,进入高新区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高新区管委会对引荐市外客商到园区新建项目的第一引荐人或中介机构予以奖励。

五、财政扶持政策

对入园贸易类、服务类中小型等企业纳税大户实行奖励政策,对建多层厂房集约用地项目给予产业扶持,给予建设国家、省市研发中心(实验室)项目定额补助。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的企业,由有关部门申报的定项资金和贴息贷款全部补助企业。

六、信贷金融政策

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信用担保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及关联产销企业通过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直接融资,对首次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产业扶持资金补助。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及工程进展、贷款情况为企业提供金融租赁和贴息补助。

展开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泸州高新区成立于2013年9月,2015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长江经济带上游三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高新区总规划面积202平方公里,按照“科技引领、产城一体”理念,形成“一核、两翼、多园”的空间格局,打造集科研孵化、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科技产业新城。“一核”即位于龙马潭区4.62平方公里的核心区。“两翼”即江阳片区和泸县片区两大板块。“多园”,即现代医药产业园、机械装备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江南科技园、纳溪科技园、合江生态工业园。高新区已成为国家高性能液压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国九大工程机械生产基地之一,全国大中型全液压汽车起重机、挖掘机制造中心,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四川省市级区域聚集度最高的现代医药产业基地。先后被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第二批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园区”“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四川省培育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四川省首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四川省中药材现代化科技示范产业基地”、第四批“四川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园区动态
优惠政策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