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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政府重点工程审计造价咨询费标准的通知

2018-01-08 15:48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政府重点工程审计造价咨询费标准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核质量,根据《攀枝花市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造价咨询费计费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就调整我县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计费标准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其费用由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费组成。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分段累进计算,即:送审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下按1.2‰,3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0.8‰,5000万元至10000万元部分按0.4‰,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部分按0.2‰, 20000万元以上按0.1‰。效益审计费按工程结算净审减额的3%计算。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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